員工開私家車外出辦公,費用到底能不能報銷?
發布時間:2023-10-11
問題內容: 公司員工開私家車外出辦公的現象越來越普遍,所產生的的燃油費、過路費、停車費等,請問大家是如何處理的?實報實銷嗎? 稅局回復: 企業因工作需要租用個人車輛并支付給員工租金等費用的用車方式,屬于租賃,企業發生的租賃費用可憑有效憑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。企業與個人未簽訂租賃合同而支付給員工的所得,企業租金費用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,員工所得需按“工資薪金所得”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 企業與個人簽訂了租賃合同,按照租賃合同或協議支付的租金,在取得真實合法有效憑證的基礎上,允許稅前扣除;對在租賃期間發生的汽油費、過路過橋費和停車費,在取得真實合法有效憑證的基礎上,允許稅前扣除。其他應由個人負擔的汽車費用,如車輛保險費、維修費等,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。